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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19年上半年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
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渝建〔2019〕197号)的部署安排,我委共派出5个督查组,对20个区县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了质量提升行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督查在20个区县共随机抽选符合检查条件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60个,对20个区县共下发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60份,建设工程质量督查执法建议书13份;共对28个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了记分处理,累计记分200分。
二、施工单位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一)高新区洺悦苑项目NF1-2-1/06地块5#楼项目,施工单位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峰俊。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标准养护试件管理混乱,局部混凝土浇筑未留置标准养护试件;二是部分批次的直径14mm钢筋无质量证明文件及出厂检验报告,且未进行复验。
(二)巫山县中昂•新天地(10-07地块)(1#-6#楼及地下车库)项目,施工单位北京纽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易平。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标准养护试件管理混乱,局部混凝土浇筑未留置标准养护试件。
(三)秀山县物流园区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单位重庆市建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杨佶。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局部混凝土浇筑未留置标准养护试件;二是部分框架柱钢筋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
(四)酉阳县城投•伴山华府房地产开发项目三标段项目,施工单位江西省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聂久流。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部分剪力墙边缘构件的箍筋形式不符合设计要求,部分框架柱的箍筋未按设计要求全高加密;二是对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质量问题处理及验收程序不规范,记录不完整。
(五)涪陵区美景嘉圆3号楼项目,施工单位重庆市涪陵荔枝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唐科。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部分框架梁柱节点及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箍筋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二是部分楼板洞口周边未按设计要求设置加强钢筋。
(六)万州区宏浦大厦项目,施工单位重庆越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彭昌富。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部分楼梯板平直段厚度和楼层悬挑板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二是宽度大于2.1米的填充墙窗洞两边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构造柱;三是地下室外墙防水涂料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
(七)石柱县财信城三期一标段1号楼项目,施工单位重庆市晟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郭伦。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部分剪力墙顶部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二是部分楼梯板下部钢筋数量不满足设计要求;三是填充墙拉结钢筋未按设计要求通长设置。
(八)大足区俊豪•圣玺府一期18#、19#、23#、24#、2-2#、3-2#楼及地下建筑项目,施工单位重庆竞盟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海南。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部分剪力墙边缘构件箍筋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二是户内楼梯纵向钢筋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九)经开区金科博翠园F62/02地块项目,施工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伟伟。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填充墙拉结钢筋未按设计要求通长设置;二是部分剪力墙拉筋数量及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
(十)北碚区首钢•美利•花都三、四期总承包工程二标段项目,施工单位为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青。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现场施焊的焊工未全部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二是部分楼梯板受力钢筋数量不满足设计要求。
(十一)大渡口区金地大渡口项目二期(M36-1地块)项目,施工单位长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举安。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现浇混凝土填充墙、构造柱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不满足设计文件要求;二是现场施焊的焊工未全部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三是个别楼栋在地基与基础工程尚未验收情况下已进行主体施工。
(十二)江北区观音桥F地块项目,施工单位重庆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代平。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部分剪力墙、柱、梁钢筋数量不满足设计文件要求;二是现场施焊的焊工未全部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
三、监理单位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一)高新区洺悦苑项目NF1-2-1/06地块5#楼项目,监理单位北京东方华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王鸣江。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监理合同备案人员到场履职不到位,实际驻场监理人员与备案表中人员不一致;二是对部分进场钢筋和混凝土见证取样工作不到位。
(二)秀山县物流园区幼儿园建设工程,监理单位重庆智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薛俊芳。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对部分工程材料未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二是未对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实施旁站监理;三是组织验收时未执行相关技术标准,部分框架柱的钢筋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
(三)秀山县中国铁建•白鹭半岛一期工程,监理单位重庆南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谭华中。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部分监理合同备案人员未到岗履职;二是对部分隐蔽工程和检验批未组织质量验收;三是对部分工程材料、部分关键部位和工序未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旁站监理。
(四)酉阳县城投•伴山华府房地产开发项目三标段项目,监理单位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为邱建平。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对部分工程材料、部分关键部位和工序未进行见证取样、旁站监理,且无见证取样台账,旁站记录不完整、不准确;二是部分监理合同备案人员未到岗履职;三是对部分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未组织验收。
(五)涪陵区美景嘉圆3号楼项目,监理单位重庆大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蔡红权。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对部分工序和施工部位进行质量验收时,监理单位未执行相关技术标准。
(六)万州区宏浦大厦项目,监理单位重庆财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温敏。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对部分工序和施工部位进行质量验收时,监理单位未执行相关技术标准。
(七)石柱县财信城三期一标段1号楼项目,监理单位重庆市建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罗隆安。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对部分工序和施工部位进行质量验收时,监理单位未执行相关技术标准。
(八)大足区俊豪•圣玺府一期18#、19#、23#、24#、2-2#、3-2#楼及地下建筑项目,监理单位中渝名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彭富云。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对部分工序和施工部位进行质量验收时,监理单位未执行相关技术标准。
(九)经开区金科博翠园F62/02地块项目,监理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吴金球。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对部分工序和施工部位进行质量验收时,监理单位未执行相关技术标准;二是对进场原材料审查不严格,部分填充墙砌体容重不满足设计要求。
(十)北碚区首钢•美利•花都三、四期总承包工程二标段项目,监理单位重庆亚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刘颖。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对部分工序和施工部位进行质量验收时,监理单位未执行相关技术标准;二是部分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监理旁站记录不齐全。
(十一)大渡口区金地大渡口项目二期(M36-1地块)项目,监理单位为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朱江。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对部分工序和施工部位进行质量验收时,监理单位未执行相关技术标准;二是个别楼栋未组织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
(十二)江北区观音桥F地块项目,监理单位为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李杰。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对部分工序和施工部位进行质量验收时,监理单位未执行相关技术标准。
四、处理意见
(一)全市通报批评
对上述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中的12家施工单位及其项目经理、11家监理单位及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二)依法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相关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督促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实体质量问题的项目参建单位立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项目整改情况和立案查处情况于9月16日前送市质监总站(联系人:张海永,联系电话:63672061)。市质监总站核实汇总后报市住房城乡建委。
(三)后续行政措施
市住房城乡建委根据区县督促整改及立案查处情况,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不依法执行处罚决定的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记入不良信用信息、诚信扣分和外地企业入渝信息屏蔽等行政措施,作出进一步处理。同时,市住房城乡建委还将组织对区县整改及立案查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上报情况不实的区县责令改正并全市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督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应立即落实整改,按时向当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要强化监督、严管重罚,加强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的督办落实。以本次专项督查为契机,切实督促参建单位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8月30日